發布人 浙江鼎盛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日期 2020/07/08 已瀏覽 (154)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0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 號)部署,以及司法部《關于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發通〔2019〕54 號)精神,現將 2020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9 月19 日至20 日舉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9月19 日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2:00-5: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9 月 20 日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2:00-6: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建筑、礦業、機電工程等 10 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從事的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報考。
考點設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 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考全科”)。
1.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6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4 年。
2.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4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3 年。
3.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
4.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 2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5.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符合上述有關報名條件 ,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 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 個科目的考試(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免二科”)。
1. 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 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 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0 年。
(三)報考相應專業(增項)條件。已取得某一專業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只需選報其他專業的《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 個科目報考(報名時選擇的級別為“增報專業”)。
(四)其他事項。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脫產學習時間除外)。以上具體專業細分見報名網上提供的“專業對照表”。報考條件咨詢電話:0571-85216767。
三、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參加全部 4 個科目(考全科)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 2 個考
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 2 個科目(免二科)考試的
人員,以及參加 1 個科目(增報專業)考試的人員,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及成績合格證明)。
四、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一般情況報考流程
報考人員于 7 月 13 日至 22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通過鏈接或直接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要求, 一次性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1. 未注冊(首次報考)的人員,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后), 報考人員再次登陸網報系統,在閱讀《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后,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
(如專業工作年限、所學專業、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
報名點等)。
2. 已注冊的報考人員,在登陸網報系統后,直接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在線核驗通過的(一般 24 小時后),再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再次登陸網報系統后填報的內容與步驟同上)。
3. 填報完相關信息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
4. 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
5. 在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后,在線交納考試費用,交費成功即為報考成功。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
在報考過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況,按相應方法處理。
1. 對于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的相
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
2. 對于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庫還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聯系我院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同時須打印報名表并保存, 用于成績全部合格后到現場審查)。
3. 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 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無在線核驗的,須聯系我院查明情況處理。
4. 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三) 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考成功的考生可于 9 月 14 日至 18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處理。
(四)網上告知承諾報考注意事項
1. 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且需經 24 小時后才能再次登陸報名系統報名,因此提醒廣大報考人員要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盡早報名)。
2. 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 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自行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我院處理。
3. 如屬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專業、級別、考區和報名點)、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影響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復核、證書制發與使用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省部屬單位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根據報名規則和疫情防控要求,要求報考人員在戶籍地或工作所在地報考(即:網上所選“考區”必須是戶籍地或工作所在地)。
4. 特別提示。報考流程中所有的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考前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還須進行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報考信息經復核未通過的,合格成績無效。其中, 對于不適用于告知承諾制的考生,或復核部門認為上傳的學歷證書材料存在疑問的考生,還須到現場審核。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
五、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 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
理》為每人每科 60 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為每人 70 元。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以《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8 年版) 為準。考試大綱已于 2018 年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上公布。
七、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劃定的區域內分別用 2B 鉛筆填涂和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 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考后回收。其他 3 個科目均為客觀題, 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做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 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手表(無聲、無收發、無編輯儲存功能)。
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等電子設備,以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嚴禁提前或超時答題。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題本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用規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域內涂寫個人信
息和作答,同時要檢查題本和答題卡,如有質量等問題應當即舉手報告。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也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若影響成績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因考生本人污損和答錯位置的答題卡不得更換。
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將在考后閱卷過程中實施雷同技術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提醒廣大考生在考試時務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對考場實施全程監控。
八、成績公布與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審核)
(一)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部門確認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審核)工作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應試科目成績全部通過的考生電子信息由我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傳的證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信息)。
負責報考資格復核(審核)的單位(機構),只需對我院提供的電子信息進行線上復核。其中,對少數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或對上傳的材料有疑問,需進行現場審核的,具體審核時間、地點及所需提交的資料由行業主管部門確定,考生逾期不到現場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請各位考生務必在網上報名時填寫可聯系的電話號碼。
(三)對通過復核(審核)的考試成績公示 10 天。在省人社廳印發合格人員文件后,制作成績合格證明。屆時,考生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下載打印本人成績合格 證明。在人社部下發資格證書后,考生可在網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四)特別提示:在合格成績公示期間,如有情況反映,在公示期滿還未查實的,后續發文、制證等工作照常進行,但在任何時候(如發證、注冊、職稱評審等任何環節)查實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不實承諾的,將依據“承諾書”中相關規定,作出合格成績或證書(成績證明)無效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九、有關要求
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和監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
(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強與當地衛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密切協同, 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組織實施的安全、平穩。“資格考試考生配合防疫須知”(隨疫情變化動態更新),發布在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請相關考生在考前 14 天以上登錄查看,考前做好相關準備,考中做好配合工作。考務部門(考點單位)要針對考生配合防疫須知,落實好相應的防控措施。
(二)要做好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復審)工作。復核(復審) 的信息,要確保完整、安全和及時傳送。須現場審核人員,信息聯絡要到位,謹防遺漏。
(三)要做好服務保障和考風考紀管理工作。采取切實措施, 做好考試服務保障,方便考生參考。同時,要加強考風考紀管理, 下大力預防違紀違規行為發生,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人社部第
31 號令處理。其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