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 浙江鼎盛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日期 2021/04/22 已瀏覽 (156)
日前,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出臺《浙江省交通運輸行業信用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稱《辦法》),建立“1+6”全省交通運輸信用管理制度體系。浙江交通以系統觀念對信用管理制度進行設計和集成,率先在省域層面出臺涵蓋全過程、體系化的交通運輸行業信用管理辦法,實現交通重點領域全覆蓋,推進交通運輸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立足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融入數字化改革理念,在嚴格對照國務院關于完善失信約束制度相關要求基礎上,對交通運輸行業信用管理全流程進行系統性梳理規范,提出一系列創新舉措,推進信用交通體系建設整體提質。《辦法》包括1個信用工作管理總辦法和道路運輸企業、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公路養護工程設計施工企業、水路運輸企業、港口經營企業及相關經營者5個實施細則,與之前出臺的交通建設工程領域信用評價辦法構成“1+6”交通運輸信用制度體系。適用于全省交通運輸行業從業主體信用工作全流程,覆蓋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
《辦法》統一交通運輸領域信用評價分制和等級,規定信用評價原則上實行千分制,從業企業分為AA、A、B、C、D五個等級,并對紅黑名單的認定、公示、異議和移除管理進行規范。同時,《辦法》還建立評價指標后評估機制,確保信用評價的科學客觀有效。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明確將企業信用評價結果作為開展雙隨機抽查的重要依據。《辦法》為浙江交通運輸行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提供了關鍵制度支撐,為創建“信用交通省”提供了浙江方案。
--來源:浙江省交通運輸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