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 浙江鼎盛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日期 2021/08/13 已瀏覽 (217)
面對疫情防控日益復雜嚴峻的形勢,紹興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結合行業特點,有針對性地把好行業防疫關口,堅持“人物同防”,堅決把“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部署在交通運輸行業落實落細。
8月2日至10日,紹興市交通執法隊組織對紹興市交通運輸行業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工作,深入企業、車站、港口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和交通在建工程開展督查。重點抽查公交車、“兩客一危”車輛、出租汽車、網約車、普通貨車(冷鏈運輸)、客貨船舶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嚴防死守確保交通運輸疫情不反彈不復發。
一是加強客運站場等重點場所疫情防控。督促客運站場、水運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等加強疫情管控工作,嚴格按照《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五版)》要求,落實消毒、通風、運輸組織、人員防護等措施,應用LED大屏等宣傳陣地組織防疫內容宣貫,提醒乘客做好個人防疫措施,落實“亮碼、測溫、戴口罩”和保持“一米線”距離要求。加強對旅客的現場勸導與秩序維護,引導未接種疫苗乘客接種疫苗。加強客運站防疫工作檢查,在紹興北站等客流集散地采取駐點方式,督促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接駁交通工具落實防疫舉措,維護現場秩序。
二是加強進出中、高風險地區客運班線管控。全面暫停進出中、高風險地區客運班線;要求途徑中、高風險地區客運班線嚴格執行“點對點”運輸,不得上下客。嚴格包車備案管理,暫停始發、終到或中途停靠中、高風險地區的包車備案業務。并通過聯網聯控監測系統督促企業,確保管控措施到位。加強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來船管控,特別是從南京港始發至紹興轄區內河港口的船舶,或者自2021年8月1日以后有南京籍船員新上船任職的船舶,禁止在水上公共服務區靠泊,在碼頭停泊裝卸期間,禁止船員上岸。嚴格船岸界面管控,對近期抵港靠泊作業的內貿船舶,督促港口企業嚴格核實船舶近14天內經停記錄,核實船員健康碼、測量體溫,發現異常的要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三是加強出租車網約車等公共交通疫情管理。督促出租汽車、公交車駕駛員運營服務時一律規范佩戴口罩,倡導乘客規范佩戴口罩。出租車巡游業務統一實行“司機綠碼上崗、乘客綠碼乘車”。要求8月底前所有符合疫苗接種條件的出租車、網約車駕駛員第一劑接種率必須達到100%,9月底前第二劑接種率達到100%。對未按規定完成疫苗接種的出租車、網約車駕駛員暫停其營運從業資格證;對于拒不遵守防疫規定的出租車企業和網約車平臺公司,暫停其營運資質。同時,積極引導未接種疫苗乘客接種新冠疫苗,在紹興市區1746輛巡游出租車上張貼二維碼,未接種疫苗的乘客可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應用掃碼填報個人信息,申請注射疫苗。聘請第三方對網約車司機防疫工作進行暗查,檢查駕駛員是否佩戴口罩、是否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是否要求乘客亮碼上車,對檢查的情況采取每周通報的方式公布,滴滴平臺已上線懲戒措施,首次發現未按規定落實防疫措施的車輛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停運三天的處罰,第三次予以停運七天的處罰。
四是加強冷鏈運輸等貨運物流全過程監管。密切關注往返南京等中高風險地區的貨運營運車輛,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規定落實人員防疫和車輛消毒措施,駕駛員和押運人員必須檢驗健康碼、測量體溫、檢查核算驗測陰性證明。強化進口冷鏈食品運輸全過程管控,落實進口冷鏈食品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進口食品“三證” (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不齊全的,以及無法提供貨運清單的,一律移送集中監管倉。
五是嚴密做好系統內部防控工作。嚴格落實全體干部職工出差審批和因私出行管理,非必須不出省不離市,確有必要出省出市的,做好層級報批和行程記錄,并及時做好動態上報,并對省外返紹職工,要求其第一時間進行核酸檢測。加強宣傳,領導干部帶頭落實個人健康措施,強調人員外出要全程做好個人防護,盡量不去人員密集場所,減少感染風險。建立應急預案,搭建省、市、縣三級的應急聯動體系,切實做好重點群體、防疫物資、生產生活急需物資運輸保障工作。
--來源:浙江省交通運輸廳